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

常見堂號

常見姓氏堂號
1.濟陽堂:丁、卞、江、柯、陶、庾、蔡。
2.西河堂:卜、林、卓、宰、靳。
3.河南堂:于、山、方、毛、元、平、向、利、邱、俞、陸、褚。
4.雁門堂:文、田、童、農。   
5.隴西堂:牛、辛、李、時、彭、董。
6.天水堂:尹、皮、艾、狄、桂、秦、莊、趙、嚴、上官。
7.平陽堂:仇、汪、巫、來、常、風、管、衛、歐、饒。
8.吳興堂:水、尤、沈、明、姚、施。
9太原堂:王、羊、祁、易、武、祝、宮、溫、霍、閻、尉遲。
10.高平堂:巴、范。
11.南陽堂:白、束、呼、姬、許、隆、葉、翟、韓、樂、鄧。
12.京兆堂:申、史、宋、別、冷、杜、車、宗、段、計、韋、晁、郜、浦、象、康、舒、雍、壽、酆、黎、皇、甫。
13.渤海堂:甘、封、高、歐陽。
14.汝南堂:左、言、汝、周、南、殷、商、梅、廖、袁、藍。
15.武陵堂:冉、華、龍、龔、顧。
16.上黨堂:包、連、鮑、樊。
17.陳留堂:伊、阮、虞、謝。
18.上穀堂:成、侯、冠、榮。
19.沛國堂:朱。    
20. 錦陽堂:唐。
21. 新安堂:古。
22.武威堂:石、安、賈。
23. 樂安堂:任。
24. 馮翊堂:雷。
25.中山堂:仲、湯、藺。   
26. 西平堂:池。
27.安定堂:伍、胡、席、梁、程。  
28.東海堂:徐。 
29.河東堂:薛、裴、儲、聶。     
30.下邳堂:闕。    
31. 延陵堂:吳。
32.北海堂:邢、郎。   
33.平陵堂:孟。     
34.彭城堂:金、劉、錢。
35.清河堂:房、傅、張。   
36.東平堂:花。   
37. 博陵堂:邵。
38.滎陽堂:潘、鄭。   
39. 臨海堂:屈。 
40. 范陽堂:鄒、簡、燕。
41.齊郡堂:查、晏、覃、富、譚。    
42. 高陽堂:紀、耿。
43.敦煌堂:洪。     
44.扶風堂:馬、班、祿、萬、魯。
45.千乘堂:倪。     
46.會稽堂:夏。  
47. 河內堂:荀、司馬。
48.廣陵堂:盛。     
49.河間堂:淩、章、詹。   
50.豫章堂:羅。
51.穎川堂:陳、鄔、賴、鐘。  
52. 汾陽堂:郭。
53.琅瑜堂:符、諸葛。    
54. 廣平堂:游、賀、談。 
55. 江夏堂:費、黃。
56.遼西堂:項。    
57. 頓邱堂:葛、司空。    
58. 弘農堂:楊。
59.內黃堂:駱。  
60. 江陵堂:熊。  
61. 巨鹿堂:魏。  
62. 武功堂:蘇。
63.始平堂:翁、馮、龐。

記善

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

    所謂記善乃篤志耆儒紳士,或由為弘道而貢獻之團體等,以有關勸善懲惡之通俗簡易文辭,法以刻石標示於路傍,或印紙張,抑或繕寫,頒布於廣大庶民,若於公眾可觸目之場所,例如附貼在廟宇店肆之柱壁等,供其閱覽之一種慈善事業,古來亦與講善書,同認為裨補風教之手段。而實際上在台灣,以「其愚不在富而在教」(「東征集」〉之見地採治教之方針,故附帶獎勵「抄傳十張者,可保一身之災;抄傳百張者,可保一家之樂,抄傳千張者,可保一鄉之災。」等報應之訓誡,努力於多份數之流布。記善之目的不限於圍著一地方,而是廣大流布在家庭之間。因大多以印制之紙片為之,故率易散佚。記有:「咸豐戊午年(八年)四月台郡總趕宮境洪繼起敬刊奉送」而頒布者,現遍存於台南城內,蓋以酒色財氣之戒為作古詩體而使易記誦,係現在臺灣所采訪舊式記善之一者,曰:
   諸君不信真言夢。但看社康得貶篇。酒是人間歡喜場。人人貪酒醉顛狂。杜康造酒地府苦。李白為酒求中亡。色是人間牢獄房。人人貪戀作途魂。紂王好色諸侯散。吳王好色喪家邦。財是人問殺命鎗。人人為利害其身。王朝為財橫眉腰死。馬溪(校按:上字或當作「漢」)為財劔下亡。氣是人間倒命方。個個爭氣苦慘傷。周郎赤壁須臾死。楚王烏江劔下亡。酒色財氣四堵牆。多少賢良在內廂。有人走出墻外去。便是神仙不死方。亦有題為勸世百字銘,將記善一百字綴以五言二十句者,曰:
勸世百字銘(於台北大稻埕街頭采訪〉
慾寡精神爽。思多氣血衰。少杯不亂性。息氣免傷財。貴自勤中得。富從儉里來。溫柔終有益。強暴必招災。善處真君子。刃唆是禍胎。暗中休使箭。乖裏放些呆。養性須修善。欺心莫喫齋。官詞莫投入。鄉黨要和諧。安份身無辱。間非口莫開。世人依此勸。災退福星來。
又有題為警世文之記著全篇十二條,傚古來慣行教條之體例者。如左一:
    警世文(於文山堡景尾街土地公廟還采訪)
    不孝父母敬神無益。(孝者百行之先、神明保祐良善。)
    生不奉養死祭無益。(生養父母安飽、死祭子孫自食。)
    兄弟不和交友無益。(和為國家之貴、朋友亦係五倫。)
    慢褻文字博學無益。(文字聖賢立教、不惜禽獸無異。)
    立心不端風水無益。(存心公道無偏、所求必獲吉地。)        
    不惜元氣服藥無益。(養性守身為大、致入膏盲無醫。)
    妄取人財佈施無益。((校缺:上字伊能原書作「原」)
    取原係大惡,施人不是真善。)
    宰殺牛犬設醮無益。(牛犬有功於人,宰殺致怒神明。)
    好盜兇惡脩齋無益。(四者所為皆非,脩齋不如脩身。)
    子孫不嚴積樂無益。(教或不嚴不謹,祖業自消自盡。〉
    貪賭好淫積業無益。(淫為萬惡之首,兼賭雖勤無益。)
    祖屋損壞造廟無益。(切念來源木本,先祖宗後社稷。)
    有題為「長生保命戒殺文」記善一篇,標榜「光緒十一年瀆夏月佛誕日重刊,板存鼓山湧泉寺」而頒布者。蓋知由福建福州之鼓山發行,傳入臺灣者。文曰:(於臺北大稻埕街采訪〉
堪嘆人心似鐵,終日殺生造孽。今生害命喫他,來世受苦磨折。春夏秋冬四季,一年四時入節,終朝害命殺生,保養身體神傷。他身養自身,心上如何過得?為人若有疾病,就是殺生惡孽。保俯身體平安,他命何該在劫?爺娘愛情嬌兒,多將生靈損折。子保命長生,他命不留一刻。父母生辰之日,宰殺豬羊魚鰲。想長命長生,他就該死該滅?飛禽鷹等鳥,走獸虎狼一切。世上只有人狼,射箭捕網打獵。蝦蛤田雞螺螄,黃鱔烏(校按:上字伊能原書誤作「污」〉魚鰍鱉,分明不害眾人,何苦將他命絕?人人愛命怕死,物物貪生怕滅,咬牙根齒一刀,登時流下鮮血。與千兩黃金,誰肯將刀自割?燒起一鍋滾水,皮毛退得淨潔,開腹割肚剜心,將刀渾身碎切,鍋中烹炙煎燒,五味調和美舌,喫下咽喉三寸。借問有何美潔?堂上雙親(校按:上字伊能原書作「雙」〉父母、兒女嬌妻美妾,終日學害命殺生,河家滿門歡悅,縱有富貴百年,光陰終有消滅。忽然大限到了,諸人誰來替得,喉中三寸氣斷,那個人能接得?父母兒女難留,恩愛夫妻分別,黃泉路上無親,地獄門前無客。來到閻羅殿前,只見許多冤業,前頭拖拖扯扯,後頭推推拽拽,個個討命冤家,不由悲悲切切,渾身戰戰兢兢,心中膽膽怯怯。判官來看簿,應當還他罪孽。君鐵面無情,鐵鎚敲打磨折,滾湯千生千死,刀山萬割萬切,油煎鋸鏘火燒,又灌滾銅熱鐵,受盡地獄諸苦,再等君發帖,改頭換面出來,戴角披毛轉劫,生被刀鎗之苦,死遭湯火烹裂,又等別人吃他,還此殺生罪孽。變滿牛馬豬羊,生在海外邊國。身穿牛皮羊皮,口吃牛血羊血,要與上等茶飯,不知何年何月?晝夜刀鎗不離,常起殺生惡孽。若有誠心修行,方轉中華佛圈,倘得一個人身,還有許多罪孽,不時生病生瘡,晝夜淌膿淌血,不知禮義綱常,不曉東西南北,又遭非命而死,皆是殺生不絕。何不皈依三簣,當過高僧傳說,每日念佛誦經,仗此佛法功德,誠心專持五戒,發願修行懇切,若得一念純真,彌陀親來迎接,往生淨土西方,免在人間造孽。
    尚在紙末附記以:「敬惜字紙,慎勿褻瀆」等注意。在臺北城內臺北府署前,勒石題為「客路須知」之記善一文,為遊說之旅客說明攝生之要訣者,亦立於光緒十一年。建石者署名福州還珠氏,蓋為同地隱居之篤志家耳。其文如左:
客 路 須 知
    臺灣,內山外海,疊嶂重洋。地產煤礦,火燥之毒熾;時衝潮汐,風濕之氣眾。估舶線橫,征人輻輳,情關難越,爭趨翠陌之遊;旅館無聊,誰醒黃粱(按按:上字伊能原書誤作「梁」)之夢。於是縱情花柳,恣啖肥甘。豈知禍已伏於床幃,患即生於醉飽。腰纏既盡,身命隨之;口實過求,疾病繼之。客於斯者,往往內傷則咯血為災,外感則染病莫挽,飄泊論亡,不知凡幾。揣其病源,近女色,故風山為蠱,慾火煽動,津液易枯;嗜燔炙,故噬嗑為囪,熱毒內攻,肝腸貽(校按:上字伊能原書誤作「胎」〉息,欲求保生之術,惟誠色慾,節飲食,為最要。苦口良言,勒石布告,信者從之,獲福無量。
計 開
  戒色慾  精洩則陽氣虛,陽氣虛則客邪易入,或瘴疫,或吐瀉,挽救無從。精洩則陰火熾,陰火熾則腎水內虧,或咯血,或失音,消磨殆盡。法當保固腎經為要,腎陽不虛,無慮外感;腎陰不損,無慮內傷。
  慎飲食  燔炙食物,最爍肺金,最動肝木。肺金貴清肅,金受爍,必迫血以逆行;肝木貴滋養,木肉煽,必挾濕以化熟。臺地所以多咯血失音肺痿諸症者,皆由多食燔炙之故也'可不慎哉!
  光緒乙酉嘉平       福州 還珠氏勒
其中,或有所限定之特殊事項,例如為字紙之愛惜,鴉片之禁誡,牛畜之保護之類而採記善之手段者。但時有不逞教匪之徒,偽托記蓄而造言異端,雖非無煽惑愚民之事例,但大致言之其影響尚屬佳良云。

鄭用錫勸和論

勸 和 論
鄭用錫
  甚矣,人心之變也!自分類始。其禍倡於匪徒,後遂燎原莫遏,玉石俱焚。雖正人君子,亦受牽制而朋從之也。夫人與禽各為一類、邪與正各為一類,此不可不分。乃同此血氣、同此官骸、同為國家之良民、同為鄉閭之善人,無分士、無分民,即子夏所言四海皆兄弟是已;況共處一隅乎?揆諸出入相友之義,古聖賢所望於同鄉共井者,各盡友道,勿相殘害。在字義,友字從兩手、朋字從兩肉。是朋友如一身之左右手,即吾身之肉也。今試執塗人而語之曰:爾其自戕爾手、爾其自噬爾肉,鮮不拂然而怒。何今分類至於此極耶?
  顧分類之害,莫甚於臺灣。最不可解者,莫甚於淡之新艋。臺為五方雜處,林逆倡亂以來,有分為閩、粵焉,有分為漳、泉焉。閩、粵以其異省也,漳、泉以其異府也。
  然同自內地播遷而來,則同為臺人而已。今以異省、異府苦分畛域,王法在所必誅。矧同為一府,而亦有秦、越之異,是變本加厲,非奇而又奇者哉?夫人未有不親其所親而能親其所疏。同居一府,猶同室之兄弟,至親也。迺以同室而操戈,更安能由親及疏,而親隔府之漳人、親隔省之粵人乎?淡屬素敦古處,新艋尤為菁華所聚之區,遊斯土者,嘖嘖羨之。自分類興,元氣剝削殆盡,未有如去年之甚也!干戈之禍愈烈,村市多成邱墟。問為漳、泉而至此乎?無有也。問為閩、粵而至此乎?無有也。蓋孽由自作,釁起鬩牆,大抵在非漳泉、非閩粵間耳。
  自來物窮必變,慘極知悔。天地有好生之德,人心無不轉之時。僕生長是邦,自念士為四民之首,不能與當軸及在事諸公,竭誠化導,力挽而更張之,滋愧實甚。願今以後,父誡其子、兄告其弟,各革面、各洗心,勿懷夙忿、勿蹈前愆。既親其所親、亦親其所疏,一體同仁,斯內患不生、外禍不至。漳、泉、閩、粵之氣習,默消於無形。譬如人身血脈節節相通,自無他病;數年以後仍成樂土,豈不休哉!
──選自《淡水廳志》卷十五()附錄一 文徵()